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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1月25日从省招考部门获悉,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对象为: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考生。招生试点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招生方法:艺术特长生需要在参加普通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基础上,参加招生试点学校的艺术特长测试。艺术特长测试工作将于2月底前结束,并于3月15日前将经测试合格或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按要求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公示。
凡是经省级招办核实备案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省招办将根据考生志愿在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艺术特长测试成绩特别优秀、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生源所在省确定的报考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试点学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总数的15%。(记者
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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