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本报讯 昨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2007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考试说明。
音乐专业通过考试来检验考生是否具有良好的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是否掌握了一定的音乐理论基础;是否具备良好的歌唱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并具有一定的演唱或演奏能力、表现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 考试科目包括基本乐科、主试科目和加试科目。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10分。
美术类专业考试要求以中学美术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为依据,着重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运用能力。素描和色彩科目均必考,满分各为150分,专业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体育专业考试要求以中学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相关教材为依据,着重测试考生的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运动技能综合运用能力。专业考试设面试科目、身体素质必考科目和专项基本技术选考科目。其中,面试科目不计分,检测结果供招生院校录取参考。
(孙为立 龚学明)
|
|
|
|
|
| 文章录入:ijoelin 责任编辑:ijoelin |
|
上一篇文章: 广东:07年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单考(校考)专业一览表 下一篇文章: 综合大学艺术专业别盲目报考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