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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雅琴 教育部门今年将推荐200名教师参加教育硕士考试,被正式录取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学费个人只需负担1/3.记者从《东莞市2006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意见》了解到,东莞市将继续鼓励广大中小学教师通过多种形式参加学历层次提高进修,提高东莞市小学、初中教师教学水平。 据统计,目前东莞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为99.87%、98.72%、95.7%、89.53%;小学教师大专率为73.34%、小学教师本科率为13.85%、初中本科率为70.79%,普通高中教师研究生率1.7%,职业中学教师研究生率0.44%.其中小学、初中教师本科率和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教师研究生率均与教育部门规定指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为了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新吸收的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未达本科学历的教师不得进入中学。同时东莞还将借助“省教育强市”的称号和品牌名校,吸收更多的名师、名校长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综合素质较高的高级教师。按规定,凡年龄45岁以下,学历未达标的中小学教师(含行政领导)都应报名参加成人高考,通过进修尽快取得高一层次学历。 此外,根据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普通高中要有10%—15%教师达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目前东莞市在职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只有118人,被正式录取正在攻读教育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中学教师也只有163人。有关部门今年继续推荐一批教师参加教育硕士考试,并且推荐名额增加到200名。据了解,由学校推荐、市教育局同意,并经统考被正式录取的教育硕士研究生,其学费由个人负担1/3,所在学校补助1/3,市教育局补助1/3,参加面授的差旅费由所在学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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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ijoelin 责任编辑:ijoe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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