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9月1日,正是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也是新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第一天,大连义务教育局出台了一项规定,引发网友不满,署名为yjz_94的网友在网易教育论坛发贴,称大连教育局“胡作为”,究竟什么事引发了质疑呢? 原贴重现:大连市教育局一纸杀鸡给猴看的决定一石三鸟,妙极?蠢极!损极!
二零零六年的九月一,既是大连市中小学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又是我国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正式开始实施的第一天,同时也是大连市内四区六所公办民助学校数千名初一新生和他们的家长受到极大伤害的一天。因为就在这样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大连市教委通过各大媒体向全社会公布了一个令人震惊,也令人不可思议的决定。请看2006年9月1日《大连晚报》上的原文节录:“昨天17时,大连市教育局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作出重要通报:大连市内四区的6所公办民助学校,今年全部停止招生。已经招生的学校,取消初一新生初升高时‘指标到校’的录取资格。这六所学校现有的初二、初三学生,在初升高时,依旧享有‘指标到校’的录取资格。这六所学校是:中山区的大连嘉汇中学、大连瑞格中学;西岗区的西岗中学;沙河口区的格致中学、大连世纪中学;甘井子区的大连育文中学。”(详文见下)
就是这样一段不多的文字却让数千名正值花季的少年成了官僚主义的无辜受害者。我们不仅要问,大连市教育局以牺牲数千名花季学生前途和命运为沉重代价,在这样一个不寻常的、极其错误的时间,宣布这样一个强奸民意、荒谬至极的错误决定到底居心何在?这个决定之所以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的公愤,激起骂声一片,是因为我们这些无辜的学生被剥夺了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的享受最起码的义务教育权,我们的孩子成了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之间尖锐矛盾的牺牲品。
这是个典型的胡作为事件,它充分说明了两点:其一是市教育局对各区教育局的监管完全失控无效,此乃无能之表现;其二是市教育局完全漠视广大民众的基本权益,此乃无德也。如此无德又无能的官僚政府机关,又如何能为民众提供满意的服务,是不是应该考虑回家卖白薯了?!
说到矛盾的焦点——初中升高中的指标到校名额问题,作为学生的家长我们对市教育局大搞指标到校提出质疑,一直标榜坚决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教育局为何如此热衷于大搞特搞明显违背新义务教育法的“指标到校”,而且在这个问题上一再出尔反尔,朝令夕改,搞出许多名堂花样哪? 让我们深层次的来剖析一下就会恍然大悟了。原来按职责划分,高中归市教育局管辖,小学和初中归各区教育局管辖,本来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井水不犯河水,但问题的关键就出在初升高的指标到校名额上,这也是市教育局唯一可以制约各区教育局的强有力的杀手锏。随着双方矛盾的不断加深,就这样一个蓄谋已久的给各区教育局一点颜色看看的计划出笼了。事实上从今年的四月到八月间,这六所学校一直在大张旗鼓地以各种方式大规模招生,这是全市人民有目共睹的事实,但市教育局一直装聋作哑地任其发展,不闻不问,就等着在生米已经做成熟饭的最后关头搞突然袭击,给大家来个措手不及,以达到一击便致命的效果。最为荒唐的是,大连市教育局不仅把学生作为筹码与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叫板,而且还堂而皇之地打着贯彻义务教育法的幌子,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至上。
在此我们想对大连市教育局提出以下几点质疑:
为何教育局和教师的子女可以随意择校还能享受指标到校,当权者大搞特殊化难道就符合新的义务教育法的宗旨吗?对我们普通百姓的子女就公平吗?
对于教育资源的严重不均衡,市教育局不从根本上去抓,反而采用明显违背教育公平的“指标到校”方式来平衡资源较差的学校,这种治标不治本的荒唐政策只会加剧干部的腐败,加深教育的不公平,弱化较差学校的进取心,对提高我市整体的教育水平有百害而无一利。
政府应当自行承担改制工作不到位的责任,而不应当转嫁到无辜的学生身上,市教育局冒天下之大不韪,三番五次地强奸民意,一意孤行,请问你们代表的是谁的利益?是谁给你们的权利?你们在为谁服务?
现在全国都在整治“校中校”现象,我认为在我市存在的公立初中的收费择校生以及高中的收费扩招生都属于变相的“校中校”,它比民办学校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还要大。希望政府尽量多关注这些关键的大问题,过多的小题大做必定会严重影响政府在百姓中的形象。
在此,我们几千名受到严重伤害的学生和他们的家长强烈要求市政府主管教育的领导和市教育局还我们以公平,让我们这六所学校已入学的初一新生与初二和初三的学生一样享受到平等的指标到校待遇,同时为了充分贯彻新的义务教育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公平,我们也强烈要求尽早取消教育局领导和教师子女可以随意择校并能享受指标到校的特殊待遇。尽早取消“指标到校”这类严重违背新的义务教育法的地方性土政策。使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知荣知辱,心系百姓,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政府。
[新闻连读]
大连市教育局昨天作出重大决定
六所公办民助校今年招生被叫停
已经招生的学校,取消初一新生初升高时“指标到校”的录取资格 昨天17时,大连市教育局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作出重要通报:大连市内四区的6所公办民助学校,今年全部停止招生。已经招生的学校,取消初一新生初升高时“指标到校”的录取资格。这6所学校现有的初二、初三学生,在初升高时,依旧享有“指标到校”的录取资格。这6所学校是:中山区的大连嘉汇中学、大连瑞格中学;西岗区的西岗中学;沙河口区的大连格致中学、大连世纪中学;甘井子区大连育文中学。
8月1日,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教育局通过媒体发布了“公办民助”学校改制工作的目标和要求。8月29日,大连市教育局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认为六所学校尚未按期完结改制工作。特别是鉴于近日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新的规定,六所学校的办学性质还需要重新加以确定。
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求,自9月1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起,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变相改变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性质,不得将公办学校出售、转让。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停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改制的审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对本地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进行全面清理。
大连市教育局表示,大连市和县区两级教育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执行上级教育部门的规定。
[1] |
|
|
|
|
| 文章录入:ijoelin 责任编辑:ijoelin |
|
上一篇文章: 崇州市瞒报小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发病人数(图)- 下一篇文章: 喜雨过后降温8-14摄氏度 重庆中小学陆续开学-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