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参加中国美术学院和上海设计学院录取的考生,须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浙江省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文科不含数学280分,理科321分,(文化总分不同的省、市可按比例折算),单科语文80 分、外语65 分,以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美术学(史论)专业要求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文科500分,理科459分,语文100分,外语90分,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综合分(文化成绩占0.3,专业成绩占0.7)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所在省文化成绩满分×0.3+考生的专业成绩÷200(本院专业成绩满分)×0.7(数学成绩文科以30%、 理科100%计入总分)
三、除了由各省、市招办按政策规定文化成绩加分的考生外,本院各专业成绩前3—5名者(招生计划50名以下的专业前3名,招生计划50名以上的专业前5名),文化成绩总分可加10分,单科成绩要求可降5分。
四、文化总分要求原则不降,个别专业如生源不足,经招生委员会批准,单科成绩可视情况适当降分。降5分为一档以综合分进行排名。
五、综合分排名第一志愿上线者优先。同等条件下,经地方招办确认的抗击非典一线的医务人员子女且专业上线者先;专业主课优者先;文化成绩优者先;应届生优先。
中国美术学院视觉艺术学院2003年本科学生录取实施细则(民办计划)
一、参加中国美术学院视觉艺术学院录取的考生,须德、智、体全面考核,文化成绩总分达到浙江省艺术类本科分数线,文科不含数学280分,理科321分(文化总分不同的省、市可按比例折算),单科语文70 分、外语55 分,以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择优录取。
二、个别专业如生源不足,经招生委员会批准,文化总分和单科成绩可视情况适当降分。降5分为一档以综合分进行排名。
三、综合分排名的原则首先第一志愿上线者,其次是本院内依次第二、第三志愿上线或兼报者。最后是总分和单科需降分者。(区分志愿的依据是考生本人填写的本院志愿卡)
四、除了由各省、市招办按政策规定文化成绩加分的考生外,本院各专业专业成绩前3—5名者(招生计划50名以下的专业前3名,招生计划50名以上的专业前5名),经地方招办确认的抗击非典一线的医务人员子女且专业上线者,文化成绩总分可加10分,单科成绩要求可降5分。
五、同等条件下,专业主课优者先,文化成绩优者先,应届生优先。
六、综合分(文化科占0.3,专业课占0.7)计算公式: 综合分=考生的文化成绩总分÷所在省文化成绩满分×0.3 + 考生的专业成绩总分÷200(本院专业成绩满分)×0.7 (数学成绩文科以30%、 理科100%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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