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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控制在100%~120%范围。(根据生源情况确定)
3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院将按规定招收非一志愿考生。
4高考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和教育部规定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5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进档考生按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
6艺术类专业录取:在专业课考试及文化课考试合格的基础上,美术类各专业按综合分(专业课科目平均分×50%+文化课科目平均分×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服装表演专业按文化课通过该院分数线并且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文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记入总分。
7录取时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该院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9报考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该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10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考生,并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口试成绩较好。
11对在考试及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复查后,取消入学资格。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北口
邮编:100029
电话:(010)64288364网址:www.bict.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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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木木 责任编辑:木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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