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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音乐专业 (一)音乐学(师范) 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当年该省本科二批建档线分数的60%以上,根据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当年该省艺术类建档线,视唱练耳成绩需达到及格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专业 (一)美术学(师范)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当年该省本科二批建档线分数60%以上,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美术学(非师范)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当年该省艺术类建档线,专业分加上高考文化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艺术设计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当年该省艺术类建档线,专业分加上高考文化分,依据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体育专业 (一)体育教育 录取方法: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加试成绩均需达到本省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体育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与辽宁省的录取原则不同)。 (二)运动训练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加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分数达到当年学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优惠政策 (一)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及美术艺术设计专业考试成绩特别优秀,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分数达到该省艺术类建档线,优先录取。 (二)音乐学(师范)、体育教育、美术学(师范)三个专业,高考文化分数达到该省普通本科二批建档线,优先录取。 (三)有特殊专长或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专业,经学校专业考核小组确定,破格录取。 五、艺术类的师范类专业录取时文科不减数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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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木木 责任编辑:木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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