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周彦的文章不但浑身是病,而且还小儿科》的回应文章中要求周彦举证他称为的中国当代艺术批评集团或者我的“去中国化”的言论,时至今日,周彦还没有举出来证据来,其实周彦根本就是无证可举,因为我乃至中国当代艺术批评中从来就没有“去中国化”的主张,用“一叶知秋”的方法作研究本来就已经很没有科学理性了,而更糟糕的是,周彦还会—“无中生有”。
针对周彦《“去中国化”的殖民心态—兼谈后殖民主义下的当代艺术》,我写了《周彦的文章浑身是病》的长文予以纠正,但就是这篇文章受到了周彦的无尽嘲笑,说他写了一万多字的文章,我“居然劳动写下三倍于他的雄文来批判”,“这一智商之战王南溟就落下了阁下峰。”周彦写文章可以不谈学理,以逻辑混乱和杂谈见长,但我不能不谈学理用来说明我从来没有提出过“去中国化”的主张及其我的理论过程到底是什么,但《周彦的文章浑身是病》毕竟不是一本三十万字的理论书,周彦作为一个学人,读三万字的文章都嫌长,还要说什么:
读网络文字,讲究一个效率,太长的文章,除非引人入胜的小说,很难让人耐着性子读完。这篇文章是针对我来的,理应好好拜读,可是读了一半,实在觉得是种折磨,只好放下,容后再拜读。
我不知道周彦读什么文章不是一种折磨,是不是要给周彦一本黄色小说,才能读到打他的耳光都不放手。这种“泼皮”态度居然写进了与我论战奈恼轮校苎逵泻芏嗍奔涫椅恼轮谐鱿帜承┐实淖质透奈业奈恼轮械拇肀鹱?这也说明周彦不是在网络直接读的而是打印出来读的,所以与读网络文字是有区别的),还煞有介事地在《答王南溟》一文中说什么:
本文基本上只是对王文的一个回答,并不涉及具体的观点讨论,所以严格说不能视为一篇艺术文章(即使像关于“后殖民主义”一段,也只是谈逻辑,不是具体讨论“后殖民主义”理论)。
周彦不顾我对他的提醒,直接要在形式逻辑上与我一比高低,周彦先嘲笑我“以懂形式逻辑的法律专家自居”,然后又当着我的面来了个“孔雀开屏”,我活到现在还能有眼福看到“无毛孔雀开屏”—就翅膀上几根“秃毛”都已经被拔了精光之后。周彦连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分,大前题错了结论也是错的等等这些最基本的形式逻辑知识都搞不清楚,还要用逻辑知识去反驳别人的逻辑。可笑之余,本着学术需要明辨的精神,再对周彦的“艺术民主”重点批驳一下,因为这个问题不解决,批评是不可能上去的。
一、学术批评与“文革大革命”的区别
周彦的《去中国化的殖民心态—兼谈后殖民主义下的当代艺术》有三个部分组成,但三个部分都有问题,(1)、对后殖民主义批评理论的错误解释,这个错误我们可以将它看成是学人在知识学习过程中没有很好地掌握知识所导致的,那么再通过读书慢慢得到更正就可以了;(2)、将中国当代艺术批评中的后殖民艺术的批评误解为“去中国化”,这是没有读懂他人文章而要套用某种说法的错误,但这种错误也是在认识层面上的,只要通过学术论争,就可以得到纠正,(3)、将批评指责为“文化大革命”的红卫兵和姚文元写文章,这是我一定要反驳周彦的文章的原因,而且是周彦不可饶恕的错误,因为这种论述已经超出了学术的范围。像周彦说的:
文革中使用“暴力话语”的代表人物包括写下“评《海瑞罢官》”那样毛骨悚然的文章的姚文元和到处“半资批修”的红卫兵。不幸的是,从现在的一些批评中我们常见到这种话语的运用。
周彦搞错了,批评(哪怕我们是批评集团)与姚文元文章是有根本的区别的,姚文元的文章本身并不会让人毛骨悚然,姚文元怎样评《海瑞罢官》是他自己的事,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不给吴晗反驳的权利,而且直接就将吴晗打成反革命了。从宪法原则来说,学术批评因为是特殊的言论自由,所以比一般的言论自由还要自由。周彦说的“暴力话语”其实是不存在的,“暴力话语”是语言结合了专制权力而剥夺对方的自由表达,这个时候我们才能说“话语”变成了“暴力”。姚文元的文章,红卫兵的“斗私批修”,都是“毛时代”压制公民个体的声音的工具,是这种工具化的话语才让人“毛骨悚然”,中国当代艺术批评,被周彦说的有“暴力话语”的批评,有哪些是用了权力来压制对方的,我只用了一个键盘在写作而没有任何的权力靠山。我的文章发表在“美术同盟”上,周彦的文章也发表在“美术同盟”上,如果看到批评文章就让周彦“毛骨悚然”,那是周彦的问题,既然你的学术是有底气的,哪有什么可“毛骨悚然”的,想当年刘胡兰在铡刀下都不毛骨悚然,周彦只看到了我的文章就毛骨悚然?或者说,我怎么能就范得了周彦,就范这个词带有“胁迫”和“压制”的含义,“毛时代”是这样,但现在我对周彦胁迫了什么?我对周彦压制了什么?。
其实纠正周彦的这个错误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用搞“文化大革命”为由去压制批评是很普遍的现象,而不唯独周彦一人。正像批评不是“文化大革命”那样,也不存在社会权力之外的“话语暴力”,那么“人身攻击”一词也不能随便乱用,周彦身处美国,我们还是举美国的事例。美国作家迈克尔-摩尔的《愚蠢的白宫主人》是一本在美国的热销书,书中号召大家把布什赶下台,这本书最有名的话就是这样骂布什的:
窃贼总头目,美国联邦政府的侵略者,白宫椭圆形办公室里的白痴。
迈克尔-摩尔骂布什的这段话被美国的各大媒体传播。除了《愚蠢的白宫主人》外,2004年美国大选前,一对名叫格端格-斯普瑞德斯和伊文-斯普瑞里斯兄弟俩,推出了轰动全美的布什对克里竞选大比拼的幽默短片,对美国权力名人进行了彻底的讽刺与挖苦。按照周彦的逻辑,美国也在搞“文化大革命”和姚文元写文章?写作中的修辞(诸如比喻,讽刺,或者搞笑式的反讽)根本就不能称为“人身攻击”,也不能称为“文化大革命”。相反,布什被骂成这样,他也不能干涉迈克尔-摩尔等的言论,如果干涉的话,就是布什违反了美国宪法。
周彦离开中国已经有十多年了,对中国的情况已经很不熟悉是肯定的,但他对美国的社会政治也一点都不熟悉,如果这是美国的“汉学”教育把周彦搞得既不懂美国也不懂中国,那真的是美国“汉学”的危机了。
衡量中国社会的民主进程,就是从反对只允许一种声音开始的,它要求我们放弃掉这种认识论:谁反对,谁就是搞破坏。2006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公布日程,没有将《物权法(草案)》列入审议事项。这部《物权法(草案)》从1998年到现在已经通过了五次修改,起草者就等着2006年全国人代会上的审议并通过。但是北京大学的巩献田教授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物权法(草案)》的公开信,信中指出《物权法(草案)》违宪(就是《物权法(草案)》中的“中国有资产的私有化”与宪法中的“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相违背。但巩献田也不是说一定要坚持财产国有化像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时代那样,而是提议在《物权法》之前要赶快制定已经列入国家立法规划多年,而迟迟不出台的《国有资产法》、《干部财产申报法》,还要研究制定《国有财产流失追究特别法》。巩献田的立场很明确,不是不能颁布《物权法》,而是不能保护权力对国有财产的非法侵吞,但就是这样一封极其重要的公开信,却被《物权法》“建设方”说成是“让此人给搅黄了”。这种说法其实与周彦说的要建设而不是破坏在逻辑情境中是相同的,《物权法(草案)》从无到有当然是建设,拿到全国人代会上去审议当然是建设,然后在人代会上的审议通过,《物权法》颁布后,不但中国又多了一个民法典,而且起草《物权法》的心血没有白费,当然更是建设;而有一个人不去做《物权法》的起草工作,还要写拆台信,说《物权法(草案)》这样不对哪样不对,就成了建设的反而。但是一个社会只有正面的声音,或者建设,而没有反而的批评或者破坏,那意味着什么?为什么对可行性方案的听证必须要求有一种是可行性方案,另一种是不可行性方案,然后在这两种相互对立的方案争论中做出决策,就是因为民主社会的程序要求“破坏者”是不可或缺的,缺少破坏者的在场就是程序不公正。全部要求人们去正面宣传,正面肯定,而不能反面批评,反而监督,那就是单向度的社会制度,这种制度导致人代会都是全体代表一致通过某某决议,到最后人大代表成为了举手机器。人大代表的手变成了举手机器就是只讲建议而不讲破坏的恶果。所以,以《物权法(草案)》为例,中国缺少巩献田这样的学人,他不是参与做什么,而是独立地去论证什么是不可以去做的。中国缺的不是人代会的举手代表,缺的是人代会的不举手代表。
二、古代的“宁静致远”就是当代的“太监美德”
周彦骂我“缺德”,那么周彦扣了别人的高帽子,还要别人顺着他才叫积德?反驳怎么能说是缺德,对周彦全文的反驳是因为他的全文都是错的,在我反驳周彦的文章之前,周彦肯定认为自己的文章既有批评方法论又有理论系统,他一直就是这样吹嘘自己的,并一再告诫“去中国化”批评集团的文章要有批评方法论和理论系统,结果被我一批,周彦根本没有批评方法论和理论系统,那么对假象的揭示也是一种缺德行为吗?比如阜阳劣质奶粉,明明伤害了婴儿,还不能说这是劣质奶粉?布什在竞选的时候,反对党就是无孔不入地要找出布什的种种劣迹来攻击他,而且直到布什发表竞选演说时背后的衣服有一点点隆起,也会引来是否背后是否装有放音设备的怀疑,因为他们认为布什的口才很差。按照周彦的说法这种行为都是缺德的,但布什竞选胜利后反对党克里照样发贺电祝贺布什当选,如果我们还在说这是民主社会的虚情假意,那至少,他们没有违背自由民主社会的一个原则,只有强大的对权力的监督系统,才能保障一个社会不再完全的权力化。
周彦开口闭口中国知识分子的境界,在《答王南溟》一文中说“‘宁静致远’的古训现在还大有用武之地”,还要在行文中夹杂一点“之乎者也”的句子给我看看,证明他有“宁静致远”的功底。
我在这里告诉周彦,我不会“宁静致远”,“宁”什么“静”?“致”什么“远”?因为周彦现在身处美国,所以我先举美国华人的例子来与周彦讨论这个问题。
1849年华人开始大规模来到旧金山参与淘金潮,但华人很快就受到白人的歧视,到了1870年以后,金矿开始枯竭,然后一部分华人转到加拿大等国家,一部分留在美国,像加拿大一百多年前受华人的人头税那样,美国歧视华人的情况更严重,当时加州的白人游说政府和国会要华人交人头税,洛杉矶还要华人交辫子税,最后美国国会在1882年通过了歧视华人的《排华法案》,法案除了华不得进入美国外,还规定在美国的华人不得入籍,不能在美国购买房产,甚至不能在法庭上作指控白人犯罪等等,《排华法案》实行以后,美国华人只能退到唐人街,过着胆颤心惊的生活,《排华法案》虽然在中国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成为美国的盟友之后才由罗斯福总统于1943年签字废除,但是这个北美第一个歧视华人的法案来带的种族歧视的影响一直无法消除。而现在据统计在美国的华人大约有230万人左右而且美国两党竞选的时候也向华人社区拉选票,华人也有大大小小的所谓的政治团体,参与政治选举的华人和口口声声要维护华人权利的华人社团,但最后华人的社团都习惯于以地域,籍贯来搞帮派,然后在唐人街里面自己打来打去。而日本却不同,二战期间,日本偷袭珍珠港事件后,美国政府生怕与日本军国主义里应外合,而将美籍日本人圈起来管理,但战后大约有十万美籍日本人联合向美国政府提出抗议,并组织了专门谈判代表与美国政府交涉,最后得到了每人10万美金的赔偿,赔偿之后美籍日本人还一有机会就重提这段历史,还要组织当时的摄影展览出版相关的书籍。
美国华人真的是“宁静致远”了,现在再去问问在美国的华人,很少有人会知道这个《排华法案》,更不要说是像日本那样向美国政府提出赔偿了,美国华人好像在告诉我们,“静”下来是为了个人淘金(华人从一开始去美国淘金到现在已经是第三代,但华人教育主要还是从个人经济上来考虑,所以这么多在美华人,就是没有政治上的声音);而长远考虑是做一个体面的假洋鬼子(而不是体面的公民)。
我们再来看周彦是如何“宁静致远”的,《周彦的文章浑身是病》是我对周彦文章中出现的理论错误的反驳,为了说清楚周彦搞混的概念,文章的篇幅当然只会长不会短,然而就是这个原因,我受到了周彦的一阵嘲笑,我们可以从周彦教我怎样写文章来看周彦是如何处事的,周彦说我,
这篇三万六千言的“檄文”倘若挤干水分,精简到三千六百字,逻辑力量一定强大得多。根据我的写作经验,文章越长,出漏洞的几率越高。
写文章本来就是为了敢于说话而写的,对问题的深入讨论不怕说错,因为说错了可以通过批评而得到修正。可怕的是不敢说,不敢说的结果就是,连错在哪里都不知道。怕出漏洞而不敢写长文章,这是周彦的经验,但这算什么经验,还要当作写作智慧介绍给我,如果一定要命名周彦的这种写作法的话,那分明就是“缩头乌龟”法。现在,我将周彦的“缩头乌龟”写作法与美国华人对《排华法案》的健忘结合起来,就可以看到“宁静致远”的行为方式,这种行为方式一直被作为正面的宣传而扎根于我们的潜意识之中,文章不能写长了,写长了会错,提案不要去提了,提了也没有用。就像周彦对我的怨言是,“周彦不是你敌人,不必大动肝火”。我现在要说,我没有利益上的敌人,有利益的地方我都敬而远之,但是将批评扣上“文化大革命”和姚文元写文章,不管是谁我都会予以反击,因为它阻断任何一个批评的正常发展,由于批评是社会公共领域的需要而不是我的私人爱好,所以我批评周彦也不是我在出气,周彦不要将我的这种批评看到太狭隘了,我反驳周彦的目的是希望至此我们不要一看到否定性的批评就说是“文化大革命”,批评所以重要就像民主社会所以重要是一样的。
如果说现在有批评家这个职业,或者批评家可以以自己的学术观点而不受权力或者个别人的支配,那是因为批评家生活在民主社会所建立起来的公共领域中,而他的权利自然也是由社会的公共领域所赋予他的,周彦如果从事批评工作,让他成为著名的美术批评家,那也是因为这个社会环境给予以了周彦的权利,而且现代性的公共领域也确实是从一个人说了算到公民自主,所以这种社会领域是一个开放的过程,为什么我们要有当代艺术博物馆,就是因为社会要考虑的是不能让凡高的悲剧再重演,然后社会的构架是不管是对还是错,先让每个人都能登台亮相,然而让对与错放到社会上去检验,检验的程序就是批评,这种社会构架迎来了批评的时代,即社会要让每个人充分以自己的创造性参与社会,社会不但要尊重每一个有创造性的公民,而且要为他们创造展示创造性舞台,但随之而来的是公共领域需要加强它的监督程序,所以说开放社会与证伪结合在一起,它赋予了批评这样一个权利,任何的激烈的批评都不为过,就像美国的总统一直是受气包那样。而一个公民一旦被公共领域命名为批评家,那公共领域也就给了他的提供示范的社会身份,民主社会的代议制就是公民委托各个领域的专家来体现公民的意志,按照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原则,批评家有接受被批评的义务,如果没有这个义务,那么批评家的权利就变成了权力。权力是公共领域的死敌,我们可以看到为什么社会名人和政界要人在社会舆论上有更强的对他们的约束,就是因为,他们已经不代表自己,而是代表一个社会的标准或者说代表一种社会趣味。所以在一个民主社会,批评家有很大的言论自由度,可以有多少严厉的批评好像都不为过,这些都是社会防止一个人说了算,然后社会变成了对一个人的迷信而设置的制度,这种设置告诉我们,一个社会没有严厉的批评,这个社会一定是危险的,对公共领域来说,保障反对的声音不但是其重要的部分。由于反对的声音往往处于弱势,但社会又不能缺少反对,所以就要有宪法来保障这种自由。政治现实告诉我们,像周彦经历过“毛时代”的人更应该有这种体会,一个社会如果不再有公民个体的反对,那么这种“善”即使是善的,也会牺牲个体道德(或美德)和对个体权利的剥夺,而最后变成政治学上的“多数人的统治”,希特勒用的是“多数人的统治”的政治,毛泽东用的也是“多数人的统治”的政治,“毛时代”每个人都在“立功”、“立德”、“立言”,结果每个人都是“毛时代”的牺牲品,周彦说“我和王南溟不是没有共同点,比如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争取人权等”,以至于周彦说我一棍子将他打死其实也打了我自己,但这种说法是周彦对民主社会的建构一点都不了解而对自己的错误又缺乏认识的评价,我现在要说的是,我的“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争取人权”与周彦毫无相同之处,因为最根本的一点是,周彦完全不知道,民主只是一个结果,而实现民主要依靠程序,程序上的民主是民主社会的重要步骤,缺了这种步骤,就是想民主都无法达到民主社会的程度,为什么我们一直听到中国要建立民主结果还是没有民主,就是因为没有程序上的民主,必然也没有结果上的民主。本来我可以说周彦不懂民主的程序但有民主的愿望,而对照周彦对我和他说的中国批评家集团,以这种是“破坏”而不是建设为由的一而再,再而三地排斥,还要想以否定“文化大革命”那样否定批评,就可以说明周彦在民主程序上是反民主的,他反对的是民主程序,而没有程序上的民主也就不可能有结果上民主。周彦喜欢将自己标榜为中国知识分子还说中国知识分子的境界是“立功、立德、立言”,所以批评也要“立功、立德、立言”,但周彦的这种“立功、立德、立言”是对一个皇权社会而言的而不是对一个民主社会而言的,如果它还要作为知识分子的境界的话,那么中国知识分子还会喊“毛主席万岁,万岁,万万岁”。周彦说“立功者,对中国当代艺术有实质性的贡献”,结果是像周彦那样一定要跟在艺术家屁股后面,信奉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周彦说“立德者,批评者人个和文字的道德操行堪为人师表”,还说,“道德文章”不完全是指讨论道德,也指文品,文章的格调。那么就像周彦那样为艺术家写广告词和产品介绍;周彦说“立言者,建树自己的方法论和理论系统即使以批评方向也得有方法论和理论系统的支撑”,结果变成了,凡是批判性的都没有方法论和理论系统,只有正面的才有方法论与理论系统。周彦喜欢说别人没有方法论和理论系统,但是我要说,反对的批评或者否定的批评,就是自由社会理论必然导致的批评方法,也是它得以成立的原理和理论系统,如果社会没有这一项就是背离了自由社会的最基本的原则,周彦身处美国应该要知道,美国的法律这么多,每个人一不小心就碰到了法律问题,但美国的自由表达(包括批评过程中的挖苦与讽刺和“脱口秀”),如果像周彦说的这些都是缺德(就像骂我是缺德那样),那么周彦有没有想过如果没有这种声音或者容纳不了这种声音,我们还会有民主社会的保障吗?
三、文化民主的程序与政治民主的程序是一样的
中国艺术如何在程序上参与到国际交往过程中去,然后争取程序上的艺术民主,才是建构艺术民主的路径。鉴于艺术上的问题比较难把握,我先举法律的事例来分析,什么才叫是参与,什么才叫是回避参与,或者以非法手段回避参与而实现不正当目的。
西班牙的国民警卫队内部事务部对南部度假胜地马拉加的19名警员以涉嫌敲诈实施拘捕,因为已经有五、六年了,这些警员告诉到达马拉加机场的中国公民,如果不想自己的行李遭到搜查,就要交50欧元,中国公民交50欧元的目的是为了能带家乡食品入境,这样一来就有了黑对黑的违法行为。如果我们从“程序”的角度或者站在“参与”的立场上评论这件事的话,首先中国公民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禁止外来食品入境规定对每个人都不例外,但如果华人一定要吃到自己家乡的食品,那不是说永远地不可能,而是要将这种可能纳入到民主程序中而不是通过偷鸡摸狗的智慧现实这个愿望,这个民主程序意味着法律不是铁板一块和不能修正的,事实上法律一直在不同的利益集团的参与下修正,像马拉加是西班牙每三大华人聚集地,有华人华侨一万多人,华人可以证明中国食品经过严格加工,符合卫生标准,不会带入有害微生物而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开禁,这种开禁可以作为一个提案,这就需要华人(特别是当地享受国民待遇的华人)积极融合到当地的主流社会中去,要选举自己的代表,或者支持能维护自己利益的民意代表,积极争取自己的权利。第一次提案不行,还有第二次,第三次。
中国食品入境与提案只是一个举例说明,但这就是民主社会的方式,也不能说一次提案被国会否决了,这个提案就是没有价值,我们有只重结果而不重程序的习惯,到最后放弃程序正义而实现结果上的非正义。艺术也是一样,就什么是艺术上的民主参与,艺术民主参与首先要有自己的命题,然后用这些命题去对话,对话的结果是用这些命题融入到普遍性文化中去的,或者也成为普遍性文化的一种,如果是这样的话,中国的文化身份就不是一个它者的身份,而就是一个平等对话的身份。这就是程序上的参与,周彦用的参与一词其实是寄生而不是参与,其逻辑情境也只能是,艺术已经进入了后殖民秩序,那么我们就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参与意味着,参与者对对方的命题予以必要的审视,而且要以自己的命题与对方进行对话,就是说参与的开始是大前题的共商和博弈。
就本土批评而言,对学术的“退避三舍”也不是民主程序,再用上江湖潜规则那更是民主社会的死敌,周彦说:
除了皮道坚发文回应过以外,很少有人对王南溟的“批判”作回应,是他们智商低下吗?恐怕不是,更多的还是抱持“羞与为伍”的心态,退避三舍了。
我们这里是一有反对者的声音就被视为为人有问题,对人不友善,没有起码的良心,现在周彦也是这样骂我的,我们总是用江湖标准来衡量道德,还以为这才是为人没有问题,对人友善和有良心。江湖气虽然让人很合群,但如此合群也建构不出一个健康的民主社会。我们这里的血缘关系大于法律关系,这也被称为人情味,乃至当他人受到权利侵犯的时候没有人站出来为公正和正义说话,所以这种人情味也完全是私欲化而是公共领域化。用江湖气来掩盖自己学术上的不足是他们惯用的伎俩,明明回应不了学术批评,还要装老年痴呆的样子混过去,即使像皮道坚这样的人声称要回应,结果回应得连老年痴呆都不如。而周彦紧跟皮道坚,正面的理论问题不答复,却在《答王南溟》中作了一个最可笑的声明:
鉴于王南溟以非学术语言对本人的人格进行侮辱,我要求王南溟作出公开道歉。如果王南溟不作出道歉,或者继续以此种语言为文对本人的人格进行侮辱,本人保留以此种侮辱恶毒的语言为文以牙还牙的权利。
周彦在美国生活学习十多年,对美国这个法律社会怎么一点感受都没有,如果周彦说“王南溟再对本人进行人格侮辱,我将诉之于法律”,这样我们才可以看到周彦在美国没有白呆。要知道“以牙还牙”是原始部落的“同态复仇”,也像是“无法无天”的“文化大革命”时期说的话,如果真的要“以牙还牙”的话,那请周彦注意,不要像皮道坚那样,我用了“坐台批评家”一词来讨论批评界的艺术家出钱,批评家吹捧的现象,皮道坚的“以牙还牙”的结果是,说我用与坐台小姐厮混的感觉投射到美术批评中,这个回应不但可以让我们想起“狗急跳墙”的成语,而且诉之法律的话,皮道坚必败。
中国的批评家习惯用的不是争论而是江湖封杀,不要说皮道坚用足了吃奶的力气来封杀我,就是对其他的批评家,比如鲁虹(周彦一定不会将鲁虹和我归为同类吧)也不放过,当鲁虹与皮道坚在文章观点有些不同,皮道坚即拉下了鲁虹的文章,这有鲁虹的证人证词和“刘皮团伙”之一的刘子建的口供(见《实验水墨回顾》图录,深圳画院编,湖南美术出版社出版),周彦如果要批判“唯我独大”,“排斥所有非我族类”和“人身攻击”,这个对象应该是皮道坚而不是我。
批评家都是能写文章能发表文章的人,而且批评家应该是学者中最具锋芒的人,所以不要动不动就用“人身攻击”一词作为贬低批评文章的一大法宝,像周彦、皮道坚不从理论上去反驳别人,而用一些什么“搞文革”,什么“人身攻击”等等去抵抗来自学术上的争论,这就是很下流的举动。这种下流不但是损人不利己,而且还不符合民主程序,民主社会就是让每个人有发言的权利,学术面前人人平等。我批评周彦的文章发表在“美术同盟”上,随后周彦也“以牙还牙”地反驳了我的文章,现在周彦继续可以对我进行反驳,没有人可以干涉,只是我也要像周彦那样来个声明:闻一多的“拍案而起”是我的方法,鲁讯怒斥“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是我的方法,胡适的去奴隶而建民主也是我的方法(胡适说只有当每个人不再是奴隶的时候,这个社才有可能建构民主)。如果周彦一定要说在“艺术民主”、“学术民主”和“争取人权”上与我相同的话,那就请周彦本人是骡子是马,出来溜溜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