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初,× 日
一、“89大展”被非法“贱卖”?
从友人电话和寄来的《中国典藏》得知我的作品《哲学手稿》和其他八、九个画家十六年前失踪的作品藏在“中国风现代美术馆”。《中国典藏》有吆喝的文章。文章象是在叫卖国宝。可是后来拍卖六七十万起价一百一十万成交,低得惊人。疑云重重。从历史价值和作品的质量看,起码上千万,随时间推移还会涨。“贱卖”背后有鬼?
网上搜查到“中国风美术馆”,但不见地址、电话。
嘉德春拍,网上表列第三页,拍品号52,“《89现代艺术展》作品”醒目示众。
五月初,我和任戬通电话,他说和祝锡昆等人正好在嘉德拍卖大厅,作品已经进入了被非法拍卖轨道。我赶紧与渠岩通电话,他说,谈判好几天了,没有结果。
接下来,很快,五月十四日,十个人的画以一百一十万被“贱卖”。震惊!
五月二十六日,中新社以“内地十画家流失作品现身嘉德拍卖行”为题披露,六七十家网站相继链接。
2005年初,×日
二、向高名潞通报
因我主编《老85艺术史》,经常与高老师通电话,但这次更多的是通报“89大展”被“贱卖”的情况,并表达了打官司的想法。他说,好阿,看来一些事情要浮出水面了。我听背后的意思是,某些东西就要象陈年老酒传出浓郁的香味来。
高名潞是“89大展”的领导,他曾于一九九一年八月十日来信说马上要出国了,要我上北京找一个叫宋伟的取我参展的作品,“请尽快!否则有变化,我也是无能为力了”。由于条件限制,我没能专程到北京取画,当时筹委会也没有退件的惯例,画从此就消失了。 后来找过,未果。
接下来怎样东躲西藏到处流浪又怎样到了“美术馆”手里,谁知道?
2006、5、×日
三、一年后,官司终于打起来
朋友们得知消息后,都说要打官司,维权!维权!!维权!!!…我是市场门外汉,算是清高之人,打官司比较复杂吧?不习惯,但与好多人联系、酝酿了一年多仗才打响。
开始想请泉州的律师,但为省差旅费,后经朋友吴律师介绍请北京的李律师来打。李律师叫实习律师范耀东做他的助手。
战斗之前,我的文章《我所经历的85、89新潮美术运动》先在“美术同盟”上发表,然后发《刘向东状造嘉德拍卖行》,中新社发了《泉州画家刘向东状告北京嘉德国际拍卖行》,网络向四面八方传播消息。之后,渠岩和祝锡昆的文章也闪亮登场。热热闹闹。
我本想联合其他画家打组合拳,联系很多人,但合字不好写,合不起来。
分开打,各个击破?
2006、5、×日
四、台湾人陈义丰浮出水面
立案之后,我打电话给天津美院的朋友,探问“中国风现代美术馆”,他说这是一个网上皮包公司,老板台湾人,叫陈义丰,此人在北京建国路88号现代城开茶馆,私下买卖大陆青年艺术家的作品。这些只是听说,不能当证据。
后来律师到天津开展工作证实这一切,“中国风”没有正式注册。
现在没有过去那种“美蒋特务”,但脑子里常冒出“艺术特务”这个词。茫茫大海有人头浮出水面…
2006、5、30
五、“正当炒作”
今晚上网,有人声援我,说我文字深刻:在我与作品之间象隔着三座大山,上面写着:贪婪、欺骗、偷盗!
也有人说我炒作,那那些反面角色们在干什么?!
《刘向东:别不把自己的作品当国宝》里的“大师”、“国宝”等字眼是挺刺眼,但我不懂写别的,如果有人看了难受,实在抱歉。不管我怎么写,谁谁谁的感受如何,我的声音只是:还我作品!
就算炒作也是“正当炒作”!
2006、5、31(3),上午
六、来自“苏联”的消息
给《画刊》写《综述》刚开头,想起很久没给梁越电话了,电话过去,梁越水路吃得挺深的,我得到了丁德福的电话号码和马刚、戴光郁、汪江的联系方式。渠岩、张利涛、祝锡昆、毛旭辉先前已取得联系,现在只剩孔翔,人在何方?
过了十二点,给丁德福电话,建议他先写文章再关注正式开庭的情况,三,如果有特别的动作再通知。我说要坚持,每天要象上班一样来办这件事。他说,你做得对。
晚上上“美术同盟”,发现头版“特别搞搞震”头条,天津美院张利涛的《我对“89大展”失踪作品被非法拍卖的态度》已闪闪发光。张到列宾美院学习已一年有余,在国内在国外,我都尽量与他联系。开始是他从网上得到消息,又在网上搜寻后电话打到我单位得到号码找到我的。
2006、6、1(4),上午
七、正式开庭
据说五月十九日那次也算正式开庭,又叫“证据交换”。
刚才范律师来短信说,正式开庭在六月九日上午九点三十,地点是在东城区府学胡同37号东城法院20法庭。具体线路是美术馆后街与张自忠路交叉口往北一百米即到府学胡同,公交车站为北兵马司站。范律师补充说,八点五十就得到场,因为要办旁听证,请带身份证。
本来想通知在京的朋友们旁听,也好替我零距离感受现场。
法院是否将陈义丰追加为被告还是未知数。
如果能亲临首都法庭一定能听到祖国的心跳,感受肯定是特别的。
2006、6、2(5),上午
八、纠正新闻报道
昨日下午收到范律师寄来的《京华时报》和《新京报》。两篇报道是《画家状告嘉德拍卖行》、《画家告嘉德拍卖失踪画》。文中有些内容不准确:“目前宋伟因犯病已经神志不清,不能作证”。但据我所知,宋伟的情况是时好时坏;“刘向东表示,嘉德拍卖行有责任,但起诉的最终目的不是嘉德,而是找出让画作流入市场的源头。”但我的原意是,嘉德有责任,是被告之一;在链接部分有“刘向东介绍”:这是第一次,也是至今惟一一次民间举办的全国艺术展。“民间”二字不准确,应为“艺术家和批评家自主举办”。
《泉州晚报》真是“晚报”,要等开庭。《东南早报》也是“晚报”。作为泉州本地人,我觉得有义务通知当地媒体。
2006、6、9(5)
九、“嘉德不会让你赢的”
前天下午在广告公司办事,接到戴光郁电话,他是从梁越那里得知情况的。几天前我曾通过电话在人海中寻找。
建议他先上网了解情况,如果写文章,可长一点、深刻一点、独特一点。他说很少上网,消息不灵通。看来老85们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也显出与新一代在运用“工具”上的区别。他说这几年大多在搞装饰装璜或广告之类。他是跟随女友到首都的。
今天上午正式开庭。法庭上双方陈述了各自的立场。嘉德方面说已尽义务,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上有一款:保证作品来源合法。他们说拍卖行只能做到这一步;我方则钉着相关的法律条文:拍卖行有义务让委托方提供拍品的合法证明。但嘉德方面说,要查清具体来源是不可能的,大部分都没有直接、原始的凭证,这在中国是事实。那相关的法律就成一纸空文了吗?
范律师说,法官问能否私下调解?怎么可能?退还?赔钱?不可能。
听说法官还斥责到场的记者,不准录音,说是规定,但找来找去却没找着相关文件。另一位记者毕磊没到。
此次状告有可能被驳回,他们可能拿买受人“善意取得”为由压“赃物”之说。有人告诉我:你想啊,嘉德那么大的公司,行内中国第一,能让你赢吗?还有那么多画家等着以你为榜样跟它对擂呢!
追加陈义丰的事还是不清楚。
下次开庭有可能就判决。
不管结果如何都要做一本书:《状告嘉德》!
2006、6、13(2),傍晚
十、等待判决
本来范律师告诉我,再过一周或十天左右判决才会下来,可昨天他说今天下午两点半到法院拿判决书。没想到这么快。
我们又预测了结果,讨论了相关的问题。我们可以索赔为由再诉嘉德,或另诉别人如陈义丰等人,还可以上诉再告。看情况再说。
昨晚给张晓军电话,他出差刚回来,他说杂志出来了(他编的《艺术》登了相关的文章和作品)。我们讨论约请高名潞写文章,因为他是当时的领导,也可以请其他人写。需要一些有代表性的人出来写,推一推波澜。
下午和徐栋律师聊天。他妻子是我们学校法学院教师。
他认为嘉德的理由不对,法律的“审查义务”明确要求委托人提供充分的证明,不能在“保证书”上签字了事。是啊,国家相关的法规是要算数的。
我和徐栋的夫人商量能否找个班级做模拟法庭之类,她说已是期末,下学期再说。
2006、6、15(4),下午
十一、我不卖,拿他的钱干吗?
十三日晚上知道了裁决的内容。如我们所料,说我告错人。
要跟律师反复说,我的理由是嘉德玩忽职守…律师说,那就不能告他返还,只能告其赔偿。
“我不卖,为什么要拿他的钱?”;“画是要不回来了”;“赃物还要不回来?如果是大头头的东西要得回来吗?”;“如果与‘政治’、‘国家’有牵连就有可能”。
我跟律师商量三种可能:一上诉,二要求赔偿再诉,三联合其他九个艺术家…倾向于后者。
2006、6、21(3)下午,阳光灿烂
十二、再说“贱卖”
可能是几天来兴趣在大问题上,关注细节少了,日记就停下来了。
二十日,《泉州晚报》终于登出“新闻”,“晚报”近两个月。在“美术同盟”发表《继续状告嘉德,高举维权大旗》。
连日来和李律师、范律师、王明贤、张晓军等人谈了不少问题。给画友们电话,建议他们与律师联系。后来只有祝锡昆与律师联系,看来合字是不好写。可能是赔款的数额不好统一,要少了等于看不起自己,要多了人家不给你。
跟邻居徐律师聊天中了解到,有人告铁道部赔一块钱,这倒是一条新思路。或许我要告嘉德赔一分钱:“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马上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耳际响起童年的歌谣。
昨天琢磨“贱卖”,可能大有问题。
被“贱卖”的画家中,丁方和毛旭辉是已进入市场的,他们的平均画价都在五十万左右。被“贱卖”的画作中,有一张是丁方的,三张是毛旭辉的,加起来价格已在两百万上下,但加上其他画家的价格怎么才一百一十万呢?我以为背后有问题,是不是委托人故意“贱卖”?故意“贱卖”的好处是:有的画家爱面子,看到这么低的价格,以为诉讼会使自己丢脸;二,如果要求赔偿,法院可能按拍卖价给画家;三,让你告,告完影响大了再高价抛出;四,只要有人买了,作品在买受人一边就合法了。极有可能是委托人自卖自买。还有一疑点,拍品在“嘉德在线”是登在极不显眼的位置,似乎有“话外音”:只要卖出去就可以。只是我的推测,是凭普通常识的推论。
我跟律师讲过可能只告他们赔一分钱,要李律师给我找法律依据。范律师有点惊讶。
一定要让这案子有审美价值,使它不只在法学上也在美学上成为经典。
2006、6、22(4),傍晚,闷热
十三、“中国艺术法研究基金会”梦想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深深地体会到我们的艺术法太差劲,搞好它不是短期内可以做到的。我想如果官司能赢,干脆把钱捐给“希望工程”,从“娃娃抓起”!我又想,可以在我们学校法学院设“中国艺术法研究基金会”,专供硕士生、博士生和导师们研究和出版“中国艺术法”。
如果有条件,我要告他们赔几百万,有几百万养一个基金会,可以使影响和实际运作扩展到国内外的很多范围。这样一来,我相信四、五年后艺术法研究就能比较深入、全面,并形成比较强大的对艺术市场的合围。
2006、8、18(5),下午,热!
十四、与高名潞通电话
最近与高名潞通过三四次电话,内容包括:1、国内炒得很热的画家的作品大多恶俗,市场、评论、创作合唱“原黑学”,背离了当初(“85”)大家努力的方向,很可怕!不能等闲视之;2、要持续地做点事情,多挖掘保护一些“85”的优秀作者;再思考“群体”的作用;3、最近他正在做“无名画会”的文章,下月九号有展览,邀我和任戬等人参观;4、若他写文章澄清“89大展”作品流失之事,矛头就直指宋伟了。
我跟他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会诉讼不断,可能由此掀起“85、89”钩沉热潮,从这一角度看是“形势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