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到1994年间的东村,是中国当代无可争议的行为艺术巅峰,经典作品呈喷涌之势。当时的马六明、张洹、苍鑫、朱冥、荣荣、邢丹文等人后来成为中国当代艺术史中的显赫人物。但囿于历史与国情,以及日后的物质主义利诱,东村的行为与行为摄影之间的关系,在1990年代中后期一直未能明晰,为其后的版权、作者之争埋下隐患。
现如今,当事人均还在场,并仍旧保持着旺盛的创作能量,而活跃于当代艺坛。为进一步逼近事实真相,我于2005年底、2006年初就此纷争话题,分别采访了荣荣、马六明、邢丹文和朱冥,他(她)们作了无避讳的精彩回忆,在此表示感激。在《复制•比无名山更高》、《仿•为无名山增高一米》之时共相商讨,或许会起澄源清流、思想碰撞之功效。
2006年5月27日
荣荣:摄影的力量
采访:段君
时间:2005.12.25
地点:北京草场地荣荣工作室
段君:早期的行为艺术,有一部分是起源于对博物馆、美术馆收藏制度的反抗,摄影、录像对它们进行记录的话,它还是为了保存,之后就在市场上流通了,这不也是最后进入了收藏系统?
荣荣:行为艺术最早是在反抗各种体制,比如说架上绘画、社会现状。对于收藏体制,除非行为艺术家一开始做作品的时候,就所有的东西都不要保存。也就是说,你这个行为艺术要有这样一个限制:所有的东西只有大家现场才能看到。但现在好像没有这样的了。很多的行为艺术在当时都有录像,包括博依斯的、奥地利行动派的都有一些,如果没有就不能被写入历史了。也有一些是用文字来叙述的,当时达达可能用文字来叙述的多一些。
段君:你最早拍东村纯粹是出于纪录需要?
荣 荣:当然,完全是理想主义的,不可能考虑商业。我觉得那时我们这些人还是非常单纯的,大家都差不多,因为大家的状况都很接近。当时真的没有什么商业头脑,而且也没有机会。不像现在,今天你做了作品,明天你拿出来展览,哪个画廊就要你了。当时哪有这样的机会?没有。这个十年前跟十年后完全不一样。
如果那时考虑商业,我就去拍广告了,但我为什么做记录这样的事情,我为什么拍他们?这跟现实、跟商业格格不入,根本就是碰壁。我拍他们,最重要的是心灵需要。那个时候自己处于一个完全迷茫的状态、处于一种困境,但我还是有一种激情热血,因为有些东西跟你心灵上是有碰撞的,所以你才能产生一种交流。我用相机拍他们,跟他们的行为、他们的意思,是没有矛盾的,但其中的意思已经不一样了。我要用相机把它表现出来,我决定择取一些部位、择取一些瞬间、择取一些角度,这个都是影像的另外一种力量,而他们的行为是在这个过程里头。再反过来,我觉得现在很多行为艺术家已经不是在做行为,而是为做一张图片、为做一个影像,已经反过来了。我们那时的行为艺术家没有这个概念,说要做一个图片。当时所有的行为艺术家真的是在做行为这个过程。现在的行为艺术家是摆一下造型,做个姿态,但他没有行动起来,没有进入这个行为的状态,他们最终要的是一张图片。东村当时的行为艺术家不知道图片的力量,如果他们当时知道这种力量,他们不会用VIDEO。你看现在的行为艺术家,很多已经不把行为的录像做出来,而是用图片来做,图片成为作品。
段君:这算是“编导式摄影”或“行为摄影”。
荣荣:这是后来的,变成另外一个词了。所以传统意义上的行为、真正的行为应该不是这样的。东村那个时候真的不是叫“行为摄影”,我也不认为我自己的叫“行为摄影”。他们真正是在做行为,我去记录他们,但是我是记录我自己的概念。
段 君:你觉得你跟他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是怎样的?
荣 荣:在那个时候我拍他们,他们会觉得兴奋。为什么呢?东村是很特殊的,不像现在,现在谁拍我,我不能让你拍,我当时拍他们,他们会很热情。而且我去拍他们,他们也觉得这个不干扰他们的作品,而且也不会影响他,对他的作品还有好处,为什么?这个照片可以给他宣传在杂志报纸上。我拍他们,每一个行为基本上我都放几张给他们,这个他们可以拿去做宣传。我觉得现在这个概念已经非常清楚了,摄影作为艺术的观念是非常晚的,但在欧洲很早,在美国也很早,而在中国非常晚,就是说摄影这个会不会变成一门艺术。“荣荣这个照片拍的是我,为什么变成他的作品?”这个对行为艺术家来说是一个打击,他们后来也是在反思这个问题。我的拍摄没有威胁到他们,他们行为也表演了,而且对他们的作品也有传播作用。他们的行为虽然也有录像,但我的照片比他们的录像流通的更多。当然做行为的时候,只有录像才能真正的、更完整的反映现场。但是为什么我的图片比他们传播的更厉害?一张静止的图片它会让你产生很多联想。如果大家看到的是一个活动的画面,可能你会觉得很平淡,不信你去看看他们的现场录影,因为它记录的是一个时间段。一张图片它的力量还是很大的,这可能是图片所特有的因素吧。它把整个都抽象了,把整个东西都提升起来了,这就是凝聚力。而且我的图片基本上都是黑白的,你去看看别人拍的,比如当时新华社拍的,他们很多都是用幻灯片,彩色的。我的黑白图片则是另外一种释放,跟现实不一样。我所择取的多是当时黑暗的那一面,而且又很有力量的一面。当然,话说回来,如果当时他们是雇我去拍的,“荣荣,今天我要做作品,你帮我拍,我要什么样的,我要择取这一部分,我最重要的要表现什么,哪一部分最后是要通过图片说话的”,行为艺术家要跟摄影家交流,那样的话肯定无话可说。当然我尊重行为艺术家,如果作为朋友,我当时也做得到,不要钱也做得到,如果他们给我的要求很清楚的话,我会全部给他们。但当时我是投入了我自己的概念,也是我的行为。
段 君:你拍图片的时候肯定会受到一些限制,这些问题你个人是怎么解决的?
荣 荣:我觉得我在拍行为的时候,首先是很遵循行为的规则,比如说张洹做吃蚯蚓的那个作品,我就感觉到了一个限制。当时他是在天桥上,特别冷,一月份。我后面有一个大机器在拍,我只有一个相机,我只有一个镜头,我不能爬很近,我不能跑到人家做记录的机器前面。那如果我想拍一个特写就不可以了,很近地拍会破坏场面。我觉得这个是职业道德,再怎么也不能抢这个镜头,这时候就是一种限制。
段 君:那如果说后面没有机器在拍呢?
荣 荣:有一些行为艺术家在特别投入的时候,也不能打扰他。现在的拍摄很多就是摄影师在喊:“走过来这样”、“头歪一下”。实际上,如果看到这个行为艺术家进入状态,摄影师你再叫他“哎,你朝这边看一下,朝这边看,眼睛闭一下”,是不可以的,我基本上没有这样的举动。行为艺术家真在做作品的时候,基本上跟生命的呼吸一样,你不能去打断这个呼吸。现在我基本上不去看行为,为什么呢?我觉得现在很难有真正投入状态去做行为的。
段 君:就拿你跟映里在富士山拍的这组作品来说,比如肉体寒冷、心灵相通这样的细微体验,摄影就无能为力了吧?
荣 荣:现在就是说我们这组作品是不是在做行为?我们在拍的这个过程是不是一个行为?因为没有一个观众,我们的观众就是一个相机。如果有一个观众,这个现场又不一样了。我们不能有观众的,有观众我们做不出来,也不能有助手。所以我们这个真的是不是行为,只有我们自己能感觉到。有一年在日本京都做作品,深山里头的水特别冷,我进入水里头,随着水流走我的身体,我现在肩膀完全坏了,深山里头的水,特别刺骨。当时我就在想,这个是不是行为?包括我们去嘉峪关的时候,我就站在那个悬崖边上,我觉得这个时候我跟树叶一样的轻,感觉风一来我会跟树叶一样就飘下去了。这时候摄影做了见证,图片出来的结果,观众看到的和我现场的感觉或许是不一样的,但有一点:他们可能会有另外的想象。这就是摄影的力量。
马六明:历史的误会
采 访:段 君
时 间:2005.12.27
地 点:北京大西洋新城马六明寓所
段 君:最早你在做《与吉尔伯特和乔治对话》的时候,对行为现场的记录是出哪方面的考虑?
马六明:行为艺术跟绘画不一样,比方说你画画完了,拍一张反转片,就是保存资料;但是对行为艺术来说的话,它不仅仅是保存资料,图片记录和录像记录是作品延续的生命,因为它是靠这个东西来传播。那为什么后来产生版权的问题?就是因为当时没有说清楚这个问题,在西方是雇摄影师来拍。雇佣关系就是一个钱的问题,我雇用你来工作。其实从我们艺术家的角度来讲,这些肯定都是我的作品,都是我作品的一部分。我们那个时候是怎么处理这个关系的呢?一般就是请朋友吃饭,朋友就是来帮忙的。
段 君:也没有摊开说明?
马六明:对,也没有说什么“你来给我拍,我给你多少钱”。没有这个概念,这是中国的一个普遍性问题,不是我们个人的问题,只不过是我们最先撞上了。你看我拍的《与吉尔伯特和乔治对话》,别人把底片给我了,这个是别人帮助你记录;那《芬•马六明》,是徐志伟给我拍的,底片也全部给我了。我往后都是这样习惯的工作方式了。邢丹文开始拍我的时候,她就跟我说了,她说“六明,要不我来帮你拍吧,到时候底片都给你”,很明确的。当然摄影肯定是这个摄影家的著作权,但至于谁拥有,是个问号。如果我发表这个作品,我会写摄影师是谁,这都没问题,这是一种尊重。但是按我的工作惯例和我对行为记录的观点来说,我肯定是要这个作品的,要这个照片,要这个底片。我认为你就是来帮我拍的,只是我们当时没有雇佣关系而已,所以现在年轻人做作品就特别清楚,要不就给你钱,要不你就帮着拍,因为他们都知道这是个商业关系。
段 君:那如果从摄影师的角度来说,荣荣在拍你们的时候,他不仅仅是记录,他有他自己的看法,拿他的话说是:甚至他的思想有时离开这个现实。
马六明:我可以很肯定地说,如果他当时就提出来这样的话,我估计张洹不会让他拍的。95年我做《鱼孩》——那个时候我们住在一起,我说你拍可以,你拿两个相机,一个拍出来是我的,一个拍出来是你的,我已经很明确了。从96年开始就产生了这样的问题,因为我是最早进入商业的。
段 君:所以你后来就开始自拍?
马六明:对,其实也是因为这些我才自拍。96年我做的另外一件作品,是请赵亮给我拍的,而且跟他说得很清楚,赵亮说“没问题,我帮你拍,都给你”。问题就是前面东村那几件作品。然后98年《芬•马六明在长城行走》,是我女朋友拍的,这都没有问题。中国就是存在这个历史问题,大家是朋友,而且我们做艺术的一贯就是朋友帮朋友。我记得尚扬说过一句话,当时有一些老外在一起吃饭,就说中国的“义气”这两个字,他们不是很理解;尚阳就说:“义气”在中国就是有好多事情一个人办不了,得由朋友来帮忙。那个时候做什么事情都是朋友帮忙,有的甚至他自己掏路费来帮你拍,你请大家吃顿饭,大家都很开心,那个时候的工作状态就是这样的。
段 君:但在荣荣的日记里曾谈到,他拍图片的时候,比如说他要张洹套假肢来摆拍,还有张洹把头套进那个橡皮自行车胎的时候,荣荣让他表情再痛苦一点。
马六明:那个是另外的东西,荣荣可以这样说。但这个现在造成一个误会是:我们都是他的模特,他是导演。这个是历史造成的,现在来谈,其实已经是谈不了很清楚的。你看徐志伟拍的《芬•马六明》,人家完全是给我了,我给他送了一套咖啡,就是表示感谢。中国那个时候的关系就是这样,你不能去掏钱,那时候也没钱,而且那时候你掏钱人家还骂你呢,给你帮点忙你还给钱。在国外做作品的时候,我们都是艺术家帮艺术家拍。别人做作品的时候,“马六明,你能不能帮我拍一下?”我说“没问题”,拍了你就把相机给他。我做合影的那些作品,是我把相机全部架好,观众来跟我合影,他们自己按那个自拍快门,按快门也是我作品的一部分。
段 君:合影之后当时就可以打印一张给他们?
马六明:没有。
段 君:那合影的观众他们没有照片?
马六明:基本上没有,有的地方也有观众提出来,能不能给他寄一张照片,他留个地址,这个没问题,给他;有的观众就无所谓了,就是在现场跟你玩一玩,人家没把这看得那么重。我不是做合影的时候,就找个艺术家,我说“帮我拍几张,帮我记录一下”。
段 君:《与吉尔伯特和乔治对话》是谁拍的?
马六明:都想不起来是谁拍的了。好像是高炀拍的,还是谭业广?应该是高炀拍的,那个时候就他们俩有相机。
段 君:没有录像?
马六明:没那个条件。
段 君:能用录像记下来就更完整了。
马六明:对,录像它能记录这个全过程。其实录像每个片断就是摄影,就是照片。现在很多做VIDEO的都是从录像片段里截出来的。
段 君:你做行为的时候那些没法用录像和摄影记录下来的,有没有什么补救措施?
马六明:这个没有,记录成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的。
段 君:你曾经说,行为艺术发展到70年代,语言已走向纯粹,包括白南准和阿康奇他们用录影和录音来发布作品。你这个语言的“纯粹”是指哪方面?还是说以后你自己的作品完全是通过图片发布?
马六明:对,这个可能是跟科技有关。科技发达以后它能利用这种技术,在之前没有录像来记录。随着科技发展,可能人们就越来越会利用这种技术来传播。行为艺术是现场艺术,现场只有这么多人来看,最后的传播还是得靠录像、照片这些形式。但是更早期的可能有很多作品连图片都没有,所以你现在追溯到行为艺术史的最早,都是存留下来的一些图片,还有一些就是文字记录,越往后这种资料越来越丰富,图片质量越来越好,这也跟科技有关系。
段 君:后来你觉得跟观众真正的交流越来越不存在,就开始灰心了?这就增加了作品的难度?
马六明:作品难度,是指做行为作品的难度。因为当你越来越了解这个东西的时候,你会觉得它越来越难。我在东村为什么这么敢拼敢冲?就是因为不了解,是轻松上阵。我不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我就是想做。我觉得这是做艺术的根,特别是对于年轻艺术家来说,这是最可贵的,你不能思前想后,把什么东西都想通了,什么东西都研究透了再去做,那是做不出来的,就算做出来也是没有生命的。
段 君:所以你说在你做行为的时候会有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
马六明:对,我还是比较强调自然的。毕竟你不是一个学过表演的人,所以在行为里面,你尽量不要去追求那种演出的完美性,哪怕你走到现场脚崴了一下。
段 君:你说的这种“演出的完美性”,跟行为艺术中的表演因素之间有差异吗?
马六明:有,一场戏剧演出,它是经过无数次排练,每句台词都不能出错。但是做行为是没有这个问题的,你可以说着说着忘了台词,无所谓,你可以继续干其他的事情。演员不能在现场紧张得发抖,但行为艺术家是可以的。
段 君:你怎么看待行为中的表演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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